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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丰县城管局推行“前置”式管理模式 提升店招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0-06-01

为解决商户因在设置店招时,不了解店招设置的规范和标准,在设置后被城市管理部门因不规范而拆除的矛盾。丰县城市管理局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行店招备案前置式人性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采取提前规划、预先告知、关口前移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城区店招设置和管理,推动店招设置有序发展。

一、服务前置,以人为本

将店招制作规范和标准,传达到每一家广告公司,实行由广告公司进行技术把关、城管局备案的管理模式,变滞后管理为前置服务,避免了不合格的店招设置完工后再处理而导致的执法矛盾和业主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从而在源头上有效地保障了店招设置的规范有序,体现了服务前置、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二、网上办理,不见面备案

建立广告公司微信群。广告科制作了《丰县城区招牌设置查询表》和《安全承诺书》,明确了店招设置的技术规范和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将《查询表》和《承诺书》在微信群公布,由广告公司下载。制作店招的商家在广告公司就可以签署《查询表》和《承诺书》

广告公司在承接店招制作业务时,通过微信群上传设计方案、备案资料及店招安装后的照片资料,实现了商家不见面就能实现店招备案,广告公司定期将店招设置的备案资料报送丰县城管局广告科。让资料在网上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节省了商家备案店招的时间和精力,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

三、加强监管,引入失信惩戒

丰县城管局召集全县广告公司召开会议,详细学习《徐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店招店牌设置的备案要求和规范标准等细则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讲解,要求广告公司在承接店招业务时,要按照城市管理规定的要求、流程、标准来设计、安装、悬挂店招店牌,不得承接无证无照、架构材质存在安全隐患、店招内容不规范等情形的店招制作业务,凡为他人制作做不规范门头店招的,将一律拆除不合规店招,同时对广告公司予以媒体通报,并扣除其行业诚信分。

新的店招备案方法实行以后,丰县城区只出现了一处不合规的店招,执法大队广告科责成制作店招的广告公司拆除不合规店招,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微信群对此案件发通报,扣除该广告公司信用1分。此案警醒了所有广告公司,之后再没有出现不合规店招的设置,节省了有限的城管执法资源,避免了“抓反复、反复抓”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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