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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一商家餐厨垃圾掺入其他废弃物 城管部门:立案查处,罚款五千
发布时间:2020-10-30

近日,连云港城管海州一大队对辖区内某餐饮店将餐厨废弃物掺入其他废弃物中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连云港市首起餐厨废弃物掺入其他废弃物处罚案件。

931046分,新东一中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至朝阳东路,发现某足艺店门前的垃圾桶处有餐厨废弃物流淌到地面上,造成路面污染。

经过调查取证,执法队员发现是附近一家餐饮店员工所为。执法队员找到该餐饮店负责人,出示了执法证件,表明身连云港市城管海州一大队身份,经过现场问询了解,倾倒餐厨垃圾者系该店后厨人员,由于中午客人少,下班关门早,未等餐厨清运公司收运便将餐厨废弃物掺入其他废弃物中。

当事人涉嫌违反《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依据《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法机关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城管部门提醒,请广大市民和餐饮商户不要随便乱倾倒垃圾,一定要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垃圾的倾倒和清运。下步,城管部门将严查餐厨垃圾随意丢弃行为,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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