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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环卫工种拟进行职业技能认定!住建部就三项环卫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30
   近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正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等13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9〕91号),就《保洁员职业技能标准》《机械清扫工职业技能标准》《垃圾处理工职业技能标准》等进行意见征求。
   其中,《机械清扫工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由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等单位起草,《保洁员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由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等单位起草,《垃圾处理工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由华中科技大学等单位起草。
   根据上述三则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纳入三则征求意见稿的环卫工种,其从业人员有望获得职业技能认定。
   下列环卫工种有望获得职业技能认定
   纳入《保洁员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的环卫工种,包括清扫保洁工、公厕保洁员、水域保洁员、高空外墙清洗员
   纳入《机械清扫工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的环卫工种,包括机械扫路工、机械冲洗工、机械疏通工、机械除雪工、船舶轮机工(员)
   纳入《垃圾处理工职业技能标准》的环卫工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厨余垃圾处理工、大件垃圾处理工、园林垃圾处理工、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工、粪便处理工、垃圾分选工
   环卫工种由低到高分为哪些等级?
   根据三则征求意见稿,环卫从业人员日后或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属性,通过申报和考核程序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其中:
   保洁员职业技能等级由低到高可分为:职业技能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
   机扫工职业技能等级由低到高可分为五级:职业技能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二级(技师)和职业技能一级(高级技师);
   垃圾处理工职业技能等级由低到高可分为:职业技能五级、职业技能四级、职业技能三级、职业技能二级和职业技能一级。 
   鼓励环卫工人通过进修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认定
   征求意见稿鼓励环卫工人通过进修获得使用相关机械的资质,或者通过进修提升文化水平获得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认定。
   如最高等级只到三级的保洁员,可按照环境卫生服务行业其他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申报更高等级;如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者,可申报垃圾处理工职业技能三级;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积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及以上,可申报机扫工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

   据悉,随着国内各城市的发展,不少城市近年来纷纷鼓励环卫工人通过提升职业技能,引导环卫工人从单纯使用简单工具进行路面保洁转型为可使用或驾驶各类机械参与更精细化的保洁工作,也鼓励有条件的环卫工人通过进修文化课获得更高等的学位转型为管理人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行业标准《机械清扫工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镇燃气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等13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9〕91号),我部组织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机械清扫工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udx12345@163.com。
   2.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麓枫路61号湘麓国际小区2栋;邮政编码:41020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附件:机械清扫工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8月25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行业标准《保洁员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镇燃气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等13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9〕91号),我部组织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保洁员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uly0103@163.com。
   2.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3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5105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附件:保洁员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8月25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行业标准《垃圾处理工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镇燃气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等13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9〕91号),我部组织华中科技大学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垃圾处理工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hb328@qq.com。
   2.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附件:垃圾处理工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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