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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城管开出首张免罚“提醒单” 9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改正将予以“容错”
发布时间:2022-06-27

6月23日,连云港市开出首张“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教育提醒单”,这是连云港市城管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有力举措之一。


6月22日下午,连云港市城管海州二大队执法人员葛勇、徐亮在路面巡查执法时,发现海州区通灌南路一商家存在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的行为。经调查,这家餐饮店因工作人员疏忽,将店内的餐厨废弃物盛放入餐厨废弃物桶内未加盖桶盖裸露存放,该行为违反了《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的规定。城管海州二大队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违法行为,不得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随后,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复查时,发现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并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且在限期内改正,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根据《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教育提醒单》,提醒当事人吸取教训,杜绝今后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若再次发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听取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告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讲解后,当场签订了《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承诺书》,自愿承诺遵守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再发生违反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今年5月,连云港市城管局印发《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对涉及餐厨垃圾裸露存放、占道经营、车辆清洗、维修、饮食等单位或者个人污染环境等城市管理领域9种轻微违法行为设定首次免罚情形,对市场主体“无心之失”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予以“容错”。
根据免罚清单,在连云港全市范围内,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裸存放的;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的;收旧、车辆 清洗、维修、饮食等单位或者个人污染环境的等9种情形,在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不予行政处罚。
据介绍,多数轻微违法行为仅“首次免罚”,有的属于首次发现后按要求整改,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免于处罚,真正体现“轻微免罚”,当然,市场主体还要吸取教训,及时履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责任。

来源:城管议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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