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连云港市开出首张“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教育提醒单”,这是连云港市城管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有力举措之一。
6月22日下午,连云港市城管海州二大队执法人员葛勇、徐亮在路面巡查执法时,发现海州区通灌南路一商家存在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的行为。经调查,这家餐饮店因工作人员疏忽,将店内的餐厨废弃物盛放入餐厨废弃物桶内未加盖桶盖裸露存放,该行为违反了《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的规定。城管海州二大队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违法行为,不得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随后,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复查时,发现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并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且在限期内改正,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根据《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教育提醒单》,提醒当事人吸取教训,杜绝今后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若再次发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听取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告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讲解后,当场签订了《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承诺书》,自愿承诺遵守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再发生违反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来源:城管议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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