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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 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在2021年向全省征集并评选江苏省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高质量建设运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第二批示范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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