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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城管开放日”暨“垃圾分类体验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城管开放日” 

暨“垃圾分类体验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城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根据《关于开展“城管服务社会、市民走进城管”系列活动的意见》(苏建城〔2012〕523号)、《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垃分联办〔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城管开放日”暨“垃圾分类体验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精管善治” 你我同行 共同缔造美好生活

二、 活动目标

省、市、县联合联动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广泛邀请市民群众参观城市管理相关设施,感受垃圾分类处理过程,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了解城市管理工作理念和政策法规,进而充分展现城市管理工作成效、创新举措,持续提高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和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全面激发全省城管人员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工作激情,构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良好氛围,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三、 活动组织与内容

省、市、县同步在10月26日上午9:00举办“城管开放日”暨 “垃圾分类体验周”启动仪式。省级主场活动设在徐州市。各市、县于10月26日全天开展“城管开放日”活动,于10月26—31日开展“垃圾分类体验周”活动。

(一)“城管开放日”活动。 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窗口等活动,通过举办现场咨询、组织知识培训、发布公益广告、开放基础设施、组织志愿服务、监督执法过程等方式,全面宣传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宣传《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扬城管人在除冰扫雪、抗台防洪、护学护考等方面服务热情;宣传在市容管理、环境卫生、智慧城管、城管执法、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取得成效。

(二)“垃圾分类体验周”活动。通过开展参观垃圾分类宣 教基地、开放垃圾处理设施、 “跟着垃圾去旅行”等活动,邀请广大市民参观体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过程,全面了解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方式和途径。重点组织广大居民在投放时间段进行桶边督导,做好分类知识现场普及和分类投放行为规范引导,避免垃圾混装混投,提升垃圾分类准确率;依托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和广场活动等,通过电子屏、墙绘、互动 游戏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让参与者直观形象地了解垃圾分类知识;精选一批垃圾分类主题体验线路,组织党员干部、学生、社区居民等参观垃圾分类处理相关设施,体验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

四、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城管开放日”暨“垃圾分类体验周”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徐州市要积极做好省级主场活动承办工作。

(二)创新形式,共同参与。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以广场活动、宣讲团、图片展览、现场参观等形式开展活动。同时,发动街道、社区,共同搭建城市管理与市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平台,扩大活动覆盖面。

(三)强化宣传,促进长效。各地要组织宣传报道,提升活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影响力。同时,认真总结、推广交流活动的典型经验和亮点成效,常态化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设施参观等开放体验活动,持续提升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和居民参与率,不断推动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8日前报送至厅城管局。联系人:柯晓庆,15150775118邮箱:jscsgl@126.com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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