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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公示绿色融资主体及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4-01-23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布通知,公示披露了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及相关事项。通知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于2023年11月启动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认定和评价工作,委托江苏高领碳信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依据《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对“江苏省央行资金重点支持企业(项目)库”已入库企业(项目)和新增企业(项目)开展认定和评估,经认定评估符合《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的绿色融资企业(项目),认定评价结果统一通过碳评价网(www.tanpingjia.cn)首页“绿色库”专栏公示披露。  

根据通知要求, “江苏省央行资金重点支持企业(项目)库”存量企业(项目)认定评价工作将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2024年7月起,未列入公示披露名单的企业(项目)不再享受“苏碳融”及绿色再贴现等政策支持。

据初步了解,我省垃圾分类与治理、建筑垃圾和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以及环卫行业相关装备制造企业符合绿色目录要求,但省内大多数相关企业尚未申报入库。目前,学会正在与相关机构和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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