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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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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一个人,守护一座城
发布时间:2019-12-26

说起“城管”,很多人都认为这一行当是近十年才出现的新兴事物,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早在唐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城管”,据《旧唐书》记载:“监市践于衙,理市治序。”这里说的“监市”,其特点和职业性质和今天的城管都非常相似。而在北宋画家张择端所作《清明上河图》中,也出现了身着官服整治市场秩序的管理人员,由此可见城管的历史由来已久。时代变迁发展到现今,提起“城管”在百姓当中的印象却着实不怎么样,新闻报道中、网络媒体上,只要涉及到城管的新闻,评论基本上是一边倒的骂声一片,最近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当中,对表现出来的城管形象也大多数是负面的。作为一名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深切感受到老百姓们对我们工作的不理解,也默默承受着知执法中遭受的各种委屈,轻的是肆意辱骂,重的是拳脚相加,更有甚者直接暴力抗法。前不久我们的战友“任克明同志”的牺牲,让人痛惜不已,而全国各地这样的悲剧更是屡见不鲜。这不仅仅是我们城管的悲哀,更是国家法治化的悲哀。作为一名城管人,我有时候也在思考,出现这样的情况到底是什么原因,怎么才能改变这样的现状?

诚然,这其中有执法相对人的素质普遍较低、法律法规制度尚不完善、执法保障力度不够、执法手段单一、有关单位不作为等多方面原因。但是,孔子说过“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温家宝总理也曾引用过“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畏吾能而畏吾公”,我想这几话就是最好的回答,简单的说就是“廉洁自律、秉公执法”

 “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城管形象的关键因素。我们城管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队伍,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保持良好的精神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坚定的意志品质。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掌握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熟练掌握法律文书的填写制作,二是要熟练了解执法设备使用,做好执法纪录工作,三是要规范自己的言行,化解执法中的各种矛盾,保护自身安全;四是要严于利己,以身作则,落实八项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一次走访调查时,曾说过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除此以外,住建部前不久提出的“721”工作模式(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可以说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一次实践,也对我们城管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切实落实群众路线,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需求,才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有这样一个事例:一天,我中队接市民举报称,某小区业主正在楼顶搭建违建。中队接到举报后,立即到达现场。当时,工人们正在楼顶搭建钢架结构,发现他们施工没有合法手续,我们当即要求他们停止施工,并通知业主到场。业主到场后,情绪有些激动,对我们说这房子是他刚买的,买得时候考虑不周,没想到房屋建成年代较久,加上又是顶楼平层,每逢下雨天屋顶渗水严重,造成墙体发霉、墙面脱落,他非常懊恼,就想通过楼顶搭建阳光房缓解漏水现象。听完他的陈述,我们告诉他,在楼顶新建建筑物需要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没有手续的施工就是违法建设,需要立即拆除,希望业主配合。除此之外我们还提出了建议,告诉他可以通过搭建遮雨棚的解决漏水问题,并向他说明搭建遮雨棚的相关要求。业主在听完我们的解释后,随即表示立即自行拆除违建,并感谢执法人员的建议。让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该业主亲自携锦旗到我中队,向我们的执法人员表示感谢,感谢我们能在秉公执法的同时,解决他的实际困难,减少他的个人损失。通过这件事也为我们处理类似问题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作为一名新城管人,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去创造性的解决问题。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城市生活品质要求日益提高,对我们城管工作的期待也水涨船高。我相信随着城管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城管法制法规逐步完善、城管执法范围的逐步明确,定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城管新形象,打造城市新面貌,守护城市新秩序。


(作者单位:南京市鼓楼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挹江门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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