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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试行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31

随着《昆山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从本月起,昆山针对占道设摊、随地吐痰、车窗抛物等15种行为采取信用积分管理措施,存在上述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者将被扣除“信用分”。“信用分”扣到一定标准会被列入“黄、黑名单”,并受到限制报考公务员、禁止参与评优评先、减少相关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等惩戒。

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划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三个等级,以积分制的形式统计。记录在案的失信者,将被列为城市管理领域重点监控和检查对象,禁止参与评优、评先。“较重失信行为”将被列入昆山市公共信用系统“黄名单”。列入“黄名单”的自然人3年内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暂停或减少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列入“黄名单”的社会法人将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参与政府部门主导的项目招投标工作也将受到影响。

“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列入昆山市公共信用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列入“黑名单”的自然人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暂停或取消与失信行为相关的职业资格,缓评职称;取消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资金扶持、限制贷款等。列入“黑名单”的社会法人将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被限制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不给予优惠政策或财政资金补贴;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等;限制或取消参与政府主导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

与此同时,昆山市城市管理部门还专门设立了城市管理领域诚信“红名单”。进入“红名单”者可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

对于失信者,新规人性化地设立了信用修复的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制、见义勇为获得先进表彰等,均可抵扣不同分值的失信分数。

昆山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城市管理领域引入失信惩戒机制,将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率,全面营造“守信者处处收益、失信者处处碰壁”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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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行为被列入惩戒目录

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是指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社会法人、自然人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记者从昆山市城管局了解到,违反“门前三包”规定、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

堆放物料、占用道路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户外广告未按规定要求和期限设置、乱刻画乱涂写乱张贴、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车窗抛物、店外占道经营作业、运输车辆污染路面等15种行为,已被列入昆山首批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惩戒目录。 (肖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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