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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占道经营的成因和对策措施
发布时间:2019-12-31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  吕晋升

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中一道突出的难题,有人认为: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多年的顽症,是一种低水平的马路经济现象。过去不少城市多次整治过,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还未走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规范市容秩序,提高城市品位,就必须解决好占道经营这个城市管理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这也是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所在。

一、占道经营的成因

在大街上摆摊设点,或用箩筐挑着瓜果蔬菜沿街叫卖,或临街搭上帐篷吆喝喊跳楼大削价……等等,毫无疑问都可以戴上占道经营的帽子。如果我们仅从字义上来看,占道经营定义其实很简单:占了道,而且还搞经营活动。但是,在这简单定义的背后却有较为复杂的社会根源。

从占道经营者自身状况来看,如果说他们有经济实力租上一间门面搞经营,一来可以免受日晒雨淋之苦,二来可以免去管理部门围追之痛,但他们因自身的贫困却不能。只要留心一下那些占道经营者们,他们要么是下岗职工,要么是农村向非农领域转移的富余劳动力,要么是因疾病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贫困群体。哪里人气旺,他们就往哪里去。实在躲不过相关部门的眼睛,就转战一些被遗忘的角落,落地为市,以投资少、见效快的占道经营方式,解决最起码的生活问题。这从生存的角度来看,与那些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暴利的奸商,与那些玩弄国家权力谋取利益的贪官,他们所谓的占道经营更应引起全社会同情和关注,更应期待着有某种方式解决。

从消费者角度看,部分市民为图购买方便,在街道上与路道商贩进行交易,客观上助长了占道经营、乱乱卖之风。首先,我们不得不正视产生占道经营这一现象的根源,解决大多属于弱势群体的经营环境和条件;其次,城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从创新管理机制入手,本着多化解一个矛盾就多消除一个不稳定因素的目的,不因为执法带来更多的矛盾。所以,我们树立这样一种理念:那些占道经营者,他们是一个地方文明进程中的一部分,也是参与城市管理的部分,我们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对弱势群体有足够的同情和关爱,这样,城管执法才更有效,占道经营才能在更积极的意义上解决,和谐社会又多了一份内涵。

另外,在管理上也存在漏洞和错位。由于占道经营多数是经常移动的,没有固定的地点和形式,作为城市管理部门主要靠集中、突击、运动式来治理,往往是占道经营者采取“游击”战术与执法部门玩“捉迷藏”的游戏,“你打我走,你走我来”,虽然执法部门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仍然是越“打”越严重,缺乏长效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城市管理的职能上出现错位。城市管理的相关各方责、权、利不明确,条条之间,条块之间分权不合理、条块之间缺乏有效的联系配合,导致相互扯皮推诿,往往形成有职有权的不管理或轻管理,无权有职的想管无法管、违法管的局面。

二、解决占道经营的对策措施

1、提高认识,解决观念问题

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部门要转变城市建设管理的,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形成合力。改变传统的被动式、应付式、突击式的管理理念。把整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与各项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改善投资环境结合起来。切实让城市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再者作为一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的不断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改善,告别马路经济、小城镇搭棚经济,向城市化、现代化转型已是大势所趋,因而整治城市占道经营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从提高城市品位的高度,向城市化市场经济转型的角度提出整治城市占道经营,确实是城市管理的必然课题。

2、注重规划,解决源头问题

为改变城市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突击性、周期性,忙于应付的弊端,通过科学规划,力求在管理工作的前瞻性上有所突破。根据城市人口和功能划分,合理规划市场布局,充分考虑市民“菜篮子”“米袋子”和正常消费需求,最大限度地解决占道经营、店外店和流动摊点等顽症。同时,在市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社区街道显著位置设置信息橱窗,提供信息发布阵地,提示或引导经营者到允许的路段地点经营。

3、统筹兼顾,解决现实问题

治理城市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须兼顾当前与长远。治理占道经营不能一味地用“堵”,要把“堵”与“疏”有机结合起来,并且以“疏”为主。允许一些非重要路段适当放开,对影响不大的占道经营现象进行疏导,减少违章占道现象。

一是重点地段严管“堵死”主干道、示范街、步行街和市场、超市出入口、医院、学校周边等路段实行重点管理,严格管理,坚决取缔占道经营,查处店外和沿街兜售等行为,确保车流、物流、人流畅通,市容和环境整洁卫生。

二是后街小巷规范“放活”。实行“三定”(定点、定时、定区域)“四统”(统一摊位规格、统一亭棚、统一货架、统一备卫生容器)和签订文明卫生经营责任书,确保秩序井然、环

三是消除管理时段“真空”错时上班,点面呼应,集中力量,查处重点路段每天上下班车流人流高峰时段和节假日期间的流动摊位或沿街兜售人员造成的混乱和拥挤,避免关键时段的管理空白。

三、我区目前占道经营现状对策

我区城市占道经营目前主要集中在主城区,主要分布在东至东宁路、西至西康路、南至南翔路、北至飞达路区域内,以医院、超市、广场、农贸市场、学校、主要节点周边居多,占道经营、店外店、游走摊贩均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呈季节性、动态性、反复性特点,这也是我市城市化进程中无法避免的现象和不可逾越的坎。解决这一问题,要长远眼前兼顾,建设管理并重,社会共同参与。根据我区目前实际情况,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合理规划市场布局,方便市民需求。市场建设应以方便市民为原则,切忌一味求“大”求“全”,以免有场无市或有市无场。开发区、城东新区、城南新区、高新区、服务业集聚区均可规划建设一定面积的集贸市场,主城区还可以再设置一批水果、应季瓜果、蔬菜、五金修理等便民市场。

2、后街小巷适度放开,满足买卖双方需要。以不影响交通、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为前提,对建业路幸福小区东大门、五金巷、建设巷、大新北路(城中加油站东侧)、育红桥西北侧等地段可实行限时、定点、划线经营,重点对自产自销的农户放开。

3、坚持教育处罚结合,教育为主原则。在处理城市占道经营问题过程中,我们面对的是一群相对弱势的群体:进城的农民、城市下岗失业和其他贫困人员。如果我们仅仅采取处罚、取缔、没收、追剿等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这一群体,势必会激起矛盾,影响管理部门形象,影响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带来诸多不利。近年来,北京、湖南、沈阳等地的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负面影响及事故频出的原因,无不说明这些极端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把被管理者的教育引导视为重点,坚持教育处罚相结合,并且以教育为主,通过持久、长期、坚持不懈的教育,使他们自觉自愿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城市的良好形象,把城市也作为自己的家,把被动的城市管理变为主动的管理城市。

4、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涉及部门多,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力、职能、责任要进行依法合理有效的划分,解决“有管理职责、无执法权限”,“有责任承担、无能力作为”的尴尬局面。城管作为主要职能部门责无旁贷,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环保、卫生、交通、农机、大中、丰华街道办等在治理城市占道经营中均大有可为,大有作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职,重点解决市场布局、划行归市、乱停乱靠、污染控制、卫生防疫、农用车辆、属地管理等问题。

总之,占道经营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作为经营户要不断提高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大局意识,作为管理执法人员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柔性执法,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解决好城市化进程中这一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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