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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会员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会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 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未经同意连续 2 年不交纳会费, 或连续 2 年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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