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职能
学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根据国家住建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开展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探讨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发展方向和理论;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业务交流,举办学术讲座,在社团内开展竞赛活动等;组织开展国内外、省内外相关学习考察活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探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研究队伍建设规范、装备标准, 研究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依据章程的规定,维护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编辑出版《江苏城管》等专业刊物;做好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