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会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 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未经同意连续 2 年不交纳会费, 或连续 2 年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