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召开2022年理事会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由于目前社会面新冠疫情复杂,为防范感染风险,经研究决定,原定于12月30日在南京市银城广场八楼召开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学会
2022年12月28日
上一篇: 2025’华东地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第31届年会暨第26届废弃物处理研讨会在江西抚州成功举办
下一篇: 学会工作 | 江苏省保洁员职业技能评价资源开发工作圆满完成